更新时间:2018-09-30 23:41作者:王华老师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日前发布贵州2016年最低工资标准,一至三类地区分别比2014年增调28%、36.36%、40%。
调整过后的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一类区1600元/月,二类区1500元/月,三类区140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一类区17元/小时,二类区16元/小时,三类区15元/小时。此次调整的工资标准从2016年10月1日起执行。
贵州省此前最近的一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在2014年7月,具体为一类区1250元/月,二类区1100元/月,三类区100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一类区13元/小时,二类区12元/小时,三类区11元/小时。此次调整后,贵州省一类、二类、三类地区每月的最低工资分别比上年度执行标准增加了350元、400元、400,增长28%、36.36%、40%。
9月16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调整2016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消息。据了解,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区为每月1600元;二类区为每月1500元;三类区为每月1400元,调整后一类地区每月增加350元钱;二类地区每月增加400元钱,三类地区每月增加400元钱,本次调整将于10月1日起执行。
每类地区增加350元到400元
据介绍,调整后全省最低工资标准为:
月最低工资标准。
一类区:每月1600元;
二类区:每月1500元;
三类区:每月1400元。
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区:每小时17元;二类区:每小时16元;三类区:每小时15元。
据了解,月最低工资标准包含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不包含支付给劳动者的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含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