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25 18:15作者:王华老师
“请问你们到哪里了?上午的调解几点能到?”一个个打给被告人家属的电话,开启了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助理杨曼丽一天繁忙的工作。
杨曼丽是一名聘用制法官助理,每天工作强度很大,可是以前看到工资条,心里总会有点落差,感觉自己的劳动价值得不到体现。
司法改革让“杨曼丽们”看到希望。盐田区法院参照深圳市专业技术类雇员工资待遇标准,建立法官助理单独薪酬体系和管理制度,建立法官助理员额、职级、薪酬和考核等一系列制度。
无论法官还是法官助理,待遇都是他们最关注的问题之一,也是司法改革中最难啃的一根硬骨头。都说谈钱伤感情,深圳法院偏偏挑了一个司法改革中最难也是最关键的课题,跟法官和法官助理谈谈到底应得多少薪酬。
不用挤行政晋升独木桥
此次司法体制改革不仅要解决困扰法院发展体制机制上积压了几十年的老问题,还要解决改革中不断冒出的新问题,薪酬就是一个绕不开的老问题。
去年5月,深圳1000多名法官都收到一张法官薪级套转表,表格列明了改革后各自的法官等级、薪级计算方式和套转结果。据了解,仅仅为建立科学合理的法官单独薪酬制度,负责起草方案的组织人事部门人员就进行了上百次测算和调整,最终制定出这张法官薪级表。
深圳司法改革方案思路清晰:将法院人员分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三类分别管理。每个法官等级对应若干薪级,每一薪级确定一个工资标准。住房保障、医疗保健、退休待遇等均与薪级挂钩;实行区别于一般公务员的单独考核体系和晋升渠道,考核称职以上的,每年晋升一个薪级;达到一定年限就能晋升一个法官等级,如果连续两年考核为优秀,晋升法官等级的年限减少一年;年度考核不称职的,可被降低等级甚至按程序免除法官职务。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郭毅敏告诉记者,深圳法院已建成单独职务序列管理、独立薪酬体系,法官成为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之外的“第四类”公务员。“改革思路很多地方都有,但只有在深圳落地生根。目前深圳法官平均收入提高了1500元,高级别法官待遇甚至可以超过院长”。
改革后,一名法官正常晋升,到退休时可以达到三级高级法官。按照薪酬数额换算,三级高级法官能达到当地正处级甚至副局官员的待遇标准,法官只需专心办案,不需要去挤行政晋升的“独木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