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09 17:23作者:李天扬老师
我省实行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
9月2日,记者从省公务员局获悉,我省将从即日起实施《贵州省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推进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办法的出台实施,填补了我省公务员平时考核制度空白。
据介绍,该办法经过反复征求意见和修改,结合工作实际,对公务员平时考核有关问题进行了规范。明确了挂职、借用、抽调、参加学习等公务员的平时考核;在确定考核指标时考虑了临时增加的工作任务和同时多人负责的工作;年度最后一个月或季的平时考核可结合年度考核一并开展;平时考核结果所占比重应不低于年度考核的50%;平时考核可与绩效目标奖励挂钩,合理拉开差距;对未开展平时考核工作的单位,核减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等。
平时考核将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及时记录公务员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日常表现,以履行职位职责、完成阶段目标任务、工作质量和出勤等四个方面作为重点内容,体现考核对象完成工作的难易程度、数量质量和效率效果等。
同时,确定了22个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先行联系点,明年1月起在全省全面推开。我省还将积极探索在有条件的省直单位和市、县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信息化管理工作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