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4 16:55作者:李一老师
从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7月起广东再次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达到每人每月100元。
据了解,广东自2009年先后开展新农保和城居保试点,2012年基本实现制度全覆盖,2013年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实现人群全覆盖。截至2016年底,全省参保人数2520万人。
为更好地保障城乡老年居民基本生活,广东将提高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列入十件民生实事,自2013年起数次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继2013年1月起从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65元,2016年7月提高到95元后,自2016年7月起,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再次提高到每人每月100元,比国家统一规定高出30元。
省人社厅负责人表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由政府全额支付,所需资金由各级财政分担。本次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调整惠及约760万名60周岁以上城乡老年居民,据匡算全省各级财政每年增加近4.6亿元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