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1 18:20作者:王华老师
建职业年金弥补改革后待遇差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称,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应当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工作人员退休后,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
这一新名词甫一提出,立即引发不同群体的猜测,机关事业单位担心短期内职业年金制度建立恐有困难,而企业职工则忧心职业年金会拉大两类群体的待遇差。
记者采访多名专家认为,这些担忧可能系对政策的误读,眼下并无合理性。
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
这次改革中同步建立职业年金非常重要,“因为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主要是保基本,其替代率水平与改革前相比存在着一定的差距,通过建立职业年金可以弥补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待遇落差,起到补充养老保障的作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认为,此次改革明确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同步建立职业年金,将使职业年金在机关事业单位广泛而又迅速地建立起来。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公共管理与人力资源研究所所长、研究员贡森也认同这一说法,他分析,“应当”这一措辞说明职业年金属于强制建立,这与自愿建立的企业年金截然不同。12%的职业年金主要确保了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待遇不会出现较大幅度降低的问题,“是使双轨制并轨改革能够实现平稳过渡、消除阻力的重要措施”。
“建立职业年金,可以实现养老保险的多层次保障,加强基金保障能力。”褚福灵表示,建立职业年金主要意义在于:一是实现多层次保障。基本保障由政府来主导,保障基本水平;补充保险由市场来主导,形成员工的补充待遇,这有利于实现公平和效率的并重,有利于实现政府和市场的分责。二是有利于为工作人员的待遇提供更充分持续保障。
金维刚强调,这一制度是统一广泛建立的,在制度设计上并未给某个单位或者个人“变相”涨福利留有出口。
预计新增年金5年破万亿元
相关机构初步预计,职业年金市场每年将有平均1500亿元左右的新增缴费规模。这使得职业年金被资本市场非常看好,同时,职业年金如何保值增值,也是关系到未来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切身利益的大事。
贡森接受采访时表示,我国养老保障体系需要进一步优化结构,这是职业年金制度此次首度被提出的一个大背景。他说,职业年金作为养老第二支柱的补充养老保险,有利于完善养老制度。有利于员工的福利激励,提高员工效率,保留人才,还有利于避税延税。“集体进行资源配置,优化资产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