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12 17:39作者:王新老师
湖北省十三五规划纲要解读,2016年湖北省十三五规划纲要内容全文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扎实做好全省“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全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总体部署,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主要任务
湖北省“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时间跨度为两年左右,省级层面主要形成四类成果,即:《湖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基本思路》(以下简称《基本思路》)、《湖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以下简称《纲要草案》)、相关领域省级“十三五”专项规划和省级“十三五”区域规划。
湖北省“十三五”规划主要包括三类:
(一)总体规划。总体规划是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的规划,分为省级和市县级。由本级人民政府编制,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起草,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
(二)专项规划。专项规划以经济和社会发展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是总体规划在特定领域的细化,分为省级专项规划和市县级专项规划。由本级有关部门负责起草,本级人民政府审批或授权有关部门审批。要适当减少专项规划数量,突出重点并做好与总体规划的衔接。对能以行动纲要、指导意见等方式引导发展的领域,一般不编制专项规划。
(三)区域规划。区域规划以跨行政区的特定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对象编制,是总体规划在特定区域的细化和落实。跨市州的区域规划由省级有关部门负责起草,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二、工作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从全局出发,解放思想,创新理念,规范程序,改进方法,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好规划编制任务。
(一)把握规划编制背景。编制“十三五”规划,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刻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的时代背景,牢牢抓住国家重大战略在湖北叠加的政策机遇,体现中央对湖北的战略定位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做到“四个相衔接”:一是与国家“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相衔接。二是与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相衔接。三是与我省“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的总目标、“五个湖北”建设的总任务相衔接。四是与我省在中部地区率先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相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