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05 23:27作者:王新老师
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困局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下称《方案》),《方案》体现了生态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保护理念,并对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做出全面规划和部署。
《方案》适用于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导致的生态环境要素及功能的损害,即生态环境本身的损害。
《方案》确定2015-2017年选择部分省份开展试点,2018年起在全国试行,到2020年,力争初步构建责任明确赔偿到位、修复有效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八项试点内容包括确定赔偿范围,明确赔偿义务人,确定赔偿权利人,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机制,完善相关诉讼规则,加强赔偿和修复的执行和监督,规范鉴定评估,加强资金管理。
3日晚,环境保护部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表示,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由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责任者承担赔偿责任,修复受损生态环境,有助于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