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0 00:33作者:王新老师
在城市建设中,建筑业是风险较高的行业,而建筑工人由于流动性比较大,经常会出现“参保难”、“维权难”的问题。今年3月以来,广西出台新政,允许建筑业农民工按照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这一利好将实现所有农民工应保尽保,让他们吃下了一颗“定心丸”。
前不久,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在柳州中标了一个工程项目。这两天,公司劳资专员周彦按照施工项目,到柳州市社保局为400余名建筑工人办理了工伤保险登记。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劳资专员 周彦:像我们的中标价是2.1个亿,按照政府的规定,按照中标价的1.3‰,也就是万分之十三,我们大概缴费是27万块钱左右。
过去,职工参加社会保险要求“五险合征”,并且要按用人单位参保,但不少建筑工地在不同的时间段入驻的工人不同,无法按月缴费。今年,广西要求所有无法按用人单位参保的建筑施工企业,对员工实行动态实名制管理,只要有工程项目上马,就必须首先按照工程项目施工合同总造价的1.3‰,为建筑工人购买工伤保险,取得参保登记证明后,才能到住建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如果工程项目款后来有追加,企业还要按照追加款补缴工伤保险费。这些措施,既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也解决了施工企业的后顾之忧。
建筑工人刘玉明:有了这个保险,就好像吃了个定心丸似的,以后对工伤赔偿,就不用太担心了。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 肖敏:如果说工地上出了什么安全事故,对工人的赔付这一块,政府可以给我们解决一部分问题,我们主要精力就是处理善后问题就可以了。
即使建筑工地人员临时调整,在受伤前没有来得及申报,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采取补救措施。
柳州市社保局征缴科科长 程洁:我们是专门有一个(受伤)48小时内,可以由单位补申报,那么这个员工,同样也可以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新政启动后,广西同步实施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同舟计划”,行动为期3年,争取到2017年实现所有的农民工应保尽保。截至今年9月份,全区已有477个施工企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惠及农民工19135人。
自治区人社厅工伤保险处处长姚方:它是按照项目来参加工伤保险的,打破了以往按用人单位来参保的模式,它是覆盖了所有的项目上所使用的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这样即使他(农民工)到外省去打工,或者到其他不同的建筑工地去打工,即使他工作的时间很短,都能够有效地解决他参加工伤保险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