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28 16:54作者:李天扬老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与行业工伤风险基本对应、风险档次适度的工伤保险费率标准,日前,我市对现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进行调整,自10月1日起实施。
调整后,我市按照国家人社部、财政部划定的标准和范围,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由原来的三类划分为八类。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由原来一类至三类的0.5%、1%、2%调整为目前一类至八类的0.2%、0.4%、0.7%、0.9%、1.1%、1.3%、1.6%、1.9%。工伤保险浮动费率以工伤保险政策调整后本行业基准费率为基础,一类行业分三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向上浮动至120%、150%;二类至八类行业分五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分别向上浮动至120%、150%或向下浮动至8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