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8 16:49作者:李天扬老师
工伤认定机构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需要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进行调查核实。
调查核实的重点:
1、发生事故伤害的,重点核实事故时间、地点及受伤害原因;
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重点核实工作职责、申请人是否存在过错以及公安部门的证明材料;
3、患职业病的,重点核实职业病诊断及鉴定机构的资质、职业病诊断及鉴定证明书的真实性和是否符合国家的规定要求、格式以及职业病接触史;
4、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重点核实因公外出的手续和事故原因;
5、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重点核实事故责任和上下班的时间、路线是否合理;
6、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重点核实发病时间、医疗机构初次接诊时间、死亡时间及死亡原因;
7、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重点核实民政等相关部门认定为见义勇为行为的证明材料;
8、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重点核实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书和革命伤残军人证。
9、有下列情形之一受伤害的:①故意犯罪的;②醉酒或者吸毒的;③自残或者自杀的,重点核实公安机关的证明材料或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