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1 19:35作者:李一老师
乌市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时间截止
2月10日,新疆都市报记者从乌市社保局获悉,目前市民缴纳医疗保险费用时间已截止,未按期缴费的城镇居民,不能享受2016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实行按年度一次性缴纳,缴费方式为银行代扣代缴,缴纳时间为每年的9月1日至12月31日,次年1月1日起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目前,乌市59.2万人参加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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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城乡居民医保合并2016年实施
日前,记者从乌鲁木齐市政府办公厅了解到,乌鲁木齐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将要合并实施,今年属过渡阶段,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合并。目前,具体办法正在制定中。
据了解,现在城乡医保待遇不完全一致,农村的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的筹资水平不一样,报销待遇水平和报销药品目录也有区别,惟一一致的是财政补助标准:2016年是每人每年补助330元。
多年从事医保研究的自治区人大代表张春林说,城镇居民医保的管理主体是各级社保部门,但新农合又由卫生部门管理,制度之间缺乏有效的衔接与协调。由于管理方式和信息系统的不统一,信息不能共享,实际工作中又存在互争参保资源的问题,导致普遍存在城乡居民重复参保的现象。特别是农民工、在城镇就读的农村学生的重复参保问题非常突出,由此也造成了财政重复补助的问题。
记者从乌市人社局了解到,当前的确存在一名参保人员同时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情形,这就属于反复参保。
目前,乌市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数为59.25万人,新农合参合人数超过24万人,参合率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