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8 13:18作者:三水老师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劳动创造美,也制造了工伤。遭遇工伤,对于劳动者及其家庭来说是件十分不幸的事,然而更不幸的是,遭遇工伤后得不到应有的赔偿。在我所能接触到的人群里,大多都因为没有签劳动合同、没有缴纳工伤保险,甚至工伤保险缴费年限未达到标准,而被工伤赔偿拒之门外。多数时候,我很同情他们,基于他们的“无知”。但更让我感到害怕的,是我的爱莫能助。
于是,下面的这篇文章就诞生了,我把它命名为《你应该知道的工伤赔偿标准》。虽然它的写作风格并不幽默,但我还是希望看到它的人能将它全部读完。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并可享受以下待遇:
宜宾市一级至四级工伤赔偿标准表
赔偿项目 伤残等级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每月伤残津贴 |
一级 | 27个月 | 90% |
二级 | 25个月 | 85% |
三级 | 23个月 | 80% |
四级 | 21个月 | 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