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29 19:32作者:王华老师
职工未参加工伤保险,有权享受工伤待遇吗
刘先生咨询:弟弟是一家化工厂职工,工作期间因机器故障,丧失了左手的食指和中指。后来化工厂没有为弟弟找到合适的岗位,通过协商,弟弟同意与化工厂解除劳动关系,但要求化工厂支付经济补偿金、并给予工伤待遇。化工厂以未给职工办理工伤保险为由拒绝工伤待遇。请问:单位未给职工办理工伤保险,职工有权享受工伤待遇吗?
公证人员解答:刘先生的弟弟有权要求化工厂给予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的一种。《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应当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所在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本案中,刘先生弟弟在工作过程中受到伤害,属于因工受伤,化工厂未办理工伤保险,但受伤职工有权享受工伤待遇,所以刘先生的弟弟有权要求化工厂支付工伤待遇,并要求化工厂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