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8 08:58作者:王新老师
工伤处理流程和注意事项
员工工伤判定标准:
•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 (四)患职业病的;
•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业园内工伤发生后的处理流程:
• 1.电话给人力资源部(上班期间)
• 情况一:人力资源部有人员护送:人力资源部人员护送至医院。
• 情况二:人力资源部没有人员护送:部门安排护送人员,从人力资源部拿备用金,紧急情况从保安处拿备用银行卡。
• 2.电话给值班驾驶员(加班期间及其他时间)
• 正常情况:驾驶员负责车辆及时到位和提供备用金,各部门负责安排护送人员。
• 驾驶员不在家:部门联系员工车辆和护送人员护送,备用金从保安处拿备用银行卡。
• 驾驶员在家备用金不够:驾驶员开车,部门安排护送人员,护送人员从保安处拿备用银行卡(金额5000)。
• 3.公司车辆不够的情况下:行政协助联系员工个人车辆。
上下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
• 1.及时拨打122道路交通报警电话,如有人员受伤严重,同时拨打120。交警部门会依据事故现场出具事故责任任定书。
• 2.属于非本人主要责任的情况下可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护送中的相关注意事项:
• 1.病历:病历上要正确书写本人的姓名(与身份证保持一致),同时要有医生的签字和医院的盖章。
• 2.发票:发票上的名字必须与病历上名字保持一致,同时要有现金收讫的(三角形/椭圆形)财务章,且要有药品或治疗项目明细。
• 3.伤情严重的护送到医院需挂急诊。
工伤认定的申请主体及时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认定的申请人分为:用人单位和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
1、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停工留薪期/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之前半个月内,需申请停工留薪期延长或者劳动能力鉴定的,向人社局提交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或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材料。
1、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但本人觉得还未康复或未恢复劳动能力的,必须在停工留薪期满之前半个月内电话至人力资源部(0564-5398615)申请复查。
2、已连续享受一年(12个月)的停工留薪期,但本人觉得还未康复或未恢复劳动能力的,必须在停工留薪期满前半个月内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停工留薪期延长鉴定。
其它相关事宜由人力资源部职员负责协调解决。
以上内容为工伤处理流程及注意事项,请各位家人仔细阅读以做到心中有数,当然,最主要的还是各位家人重视并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充分保证各位家人的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