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8 08:52作者:三水老师
合肥六级工伤赔偿标准2016年
2016年合肥市六级工伤能赔偿多少钱?
一、医疗费用
根据医院发票计算
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按月支付,支付到男60岁、女50岁退休止,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不能同时享受)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四、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584元(2016年合肥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584元)×18个月=82512元(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与伤残津贴不能同时享受)
①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二十四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六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六级伤残为18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五、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584元(2016年合肥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584元)×34个月=155856元(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与伤残津贴不能同时享受)
①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二十四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六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六级伤残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34个月
六、停工留薪期工资:本人原工资待遇×停工留薪期具体时间
《安徽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具体时间,按《安徽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执行。
七、住院护理费:4584×80%×住院月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