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06-02 02:57作者:王新老师
根据一些高校已披露的消息,经多方征求意见,教育部已于今年初制定了《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并已专门下发通知,要求计划于2020年在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等6个高考改革试点省市招生的所有本科院校,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指引》要求编报选考科目要求。
从2014年浙江、上海试点新高考,到2017年北京、天津、山东、海南加入新高考行列,新高考必将在全国范围内展开。
选科6选3组合模式新高考综合改革方案跟以往高考最大的不同就是取消文理,除了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以外,其他3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自由选择,即在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科目中自主选择。“六选三”科目纳入高考成绩,这意味着,将有20种不同的组合供学生选择。
1.允许高校指定两门、三门科目必考《指引》对每个具体专业都提出了“可选科目”和“选考要求”,相当于给出了一份“官方指南”。
其中,除人文、社科专业一般会将6个选考科目都列入“可选科目”外,不少理工科专业都只有1-3个“可选科目”,对应的“选考要求”可选范围也不尽相同,需要具体专业具体分析。高校则需要从中涂填、勾选。
从《指引》规定的《选考科目填报表》上,能看到不同专业的“可选科目”和“选考要求”有所不同,各有特点。
《指引》提出了如下总体指导意见:
1.专业培养与某一选考科目关联度高的,应在《指引》“可选科目”中明确1个选考科目,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方可报考。
2.专业培养与多个选考科目关联度高的,应在《指引》“可选科目”中指定2个或3个选考科目,同时要明确选考要求为考生“均须选考”。
3.专业培养与多个选考科目有一定关联度的,应在《指引》“可选科目”中指定2个或3个选考科目,同时要明确选考要求为考生“选考其中1门即可”。
4.专业培养对学生学科基础要求相对较宽的,可以不提科目要求,考生选择任意3门选考科目组合均可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