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8 16:40作者:王新老师
2018年天津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各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各项高考改革任务正在平稳推进。
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市统一组织的考试项目
3月23日,普通高考英语科目“一年两考”的第一次考试(含笔试和两次听力考试);
3月24日,高职院校春季招生考试(分别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学校毕业生);
4月14日至15日,普通高校体育类招生专业市级统一测试;
4月21日至22日,普通高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文化考试;
6月7日至8日,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7月2日,高二年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7月3日至4日,高一年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
2018年高考改革稳步实施
1.推进本科高校录取批次合并。按照教育部和我市关于逐步减少录取批次的相关要求,2018年继续推进本科高校录取批次合并,将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合并为普通本科批次,即普通本科仅设一个批次,分为A、B两个阶段。A阶段为公办本科高校及经批准在本批次录取的高校,B阶段为民办本科高校和独立学院。
2.推进普通高考高职院校招生改革。落实《天津市关于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实施普通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招生办法。从2018年起,对参加普通高考报考高职院校的学生,高职院校依据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统一高考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
3.推进艺术类考试招生改革。2018年在实行美术类市级统考的基础上,增设舞蹈类和戏剧与影视类市级统考,全面实行网上评卷,使评卷工作过程可监控,轨迹可查询,确保评卷公平、成绩准确。艺术类招生录取中,依据市级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将实行平行志愿,减轻艺术类考生填报志愿的压力。
2020年新高考改革行进中
根据天津市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从2017级高一学生开始,取消文理分科。2020年起,我市将实施全新的“3+3”高考新方案。目前,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新高考已然行进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