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9 15:16作者:才子老师
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 宋树杰
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教研室副主任 中学高级教师 王运贵
继上海、浙江之后,山东省成为了第二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2017年秋入学的高一新生将成为首批“吃螃蟹者”,2020年,山东将迎来“新高考”。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将依据新的高考方案、新的课程方案和新的课程标准进行教学。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是教学实施和教学评价的基本依据,招生考试具有导向教学和服务选拔的基本作用。本次招生制度改革和以往相比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新高考制度下高中课程设置和教学组织形式也将随之发生较大的变动。
一、新高考综合改革的要点
2016年3月,山东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6〕7号),公布了山东高考综合改革的初步方案。所谓综合改革,主要是按照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基本原则,高校依据学生高考成绩、高中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即“两依据一参考”的基本方式选拔优秀人才。具体来说,我省的高考综合改革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一)统考“语数外”
我省的新高考简称“3+3”模式,其中的第一个“3”是指只将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学科作为所有考生都必须要考的高考科目。这意味着,新高考后,语数外将更加受到重视,其基础性地位将更加凸显。
(二)文理不分科
“3+3”模式中的第二个“3”是指3门选考科目,对于选考科目考生可以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学科中任意选择3科进行等级考试。这意味着,新高考后不再有目前文综和理综的固定科目组合,考生可以打破文理科的界限进行自由选择和组合,考试也由相同科目的竞争转换为了特长科目的竞争。如果把目前的高考比喻为统一吃的“大锅饭”,新高考则可比喻为“自助餐”。
(三)“学考”成绩记入高考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目前只是结业考试,新高考后,学生自选的3个学科将使用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的成绩,与语数外统一考试成绩相加,作为高校招生最重要的依据。这意味着,新高考与高中日常学习和考试的关联度将大大提高。
(四)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将作为录取依据
在新高考择优录取的“两依据、一参考”中,“两依据”是指依据统一高考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一参考”是指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这意味着,综合素质评价将得的前所未有的重视。
由上述特点可以看出,我省的高考综合改革,既要有利于复合型、交叉型人才的选拔和培养,又要最大限度地实现形式公平和实质公平的内在统一,是对科学选才和公平选才并重进行的有益探索。
二、高中课程设置的相应变化
新高考的实施,对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使课程教学与高考综合改革实现有机衔接,我省和国家层面都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在我省,主要表现为省教育厅2017年8月下发了《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高中2017 级学生课程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鲁教基发〔2017〕3 号);在国家层面,则是2018年1月颁布了《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这些文件围绕新高考、学业水平考试与课程教学的有机衔接,对课程设置和教学进行了相应的安排。
(一)进一步优化了课程结构
《课程方案》将课程类别调整为必修课程、选择性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在保证共同基础的前提下,为不同发展方向的学生提供有选择的课程,并进一步明确了各类课程的功能定位,与高考综合改革相衔接。必修课程根据学生全面发展的需要设置,全修全考;选择性必修课程根据学生个性发展和升学考试的需要设置,选修选考;选修课程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统筹规划开设,学生自主选择修习,可以学而不考或学而备考,为学生就业和高校自主招生录取提供参考。
(二)增加了“学业质量标准”
各学科《课程标准》中增加了“学业质量标准”部分,明确了学生完成本学科学习内容后,学科核心素养应达到的等级水平,以及各水平的关键表现。增加“学业质量标准”,目的在于引导教学更加关注育人目的,更加注重培养学生核心素养,更加强调提高学生综合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帮助教师和学生把握教与学的深度和广度,为阶段性评价、学业水平考试和升学考试命题提供重要依据,促进教、学、考有机衔接,形成育人合力。而有了2017版课程标准作为依据,新高考后每年将不再专门颁布《考试大纲》。
(三)提出了课程实施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