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3 21:26作者:王华老师
七月,对于考生来讲仍然充满了紧张的气氛,高考工作也到了录取这最后一个环节。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各批次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总成绩来划定,按照考生“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近日,不少学生和家长打来电话咨询关于高考补录的问题,记者针对读者集中关心的问题采访了相关专家,并为读者进行解答。
什么是高考补录?
辽宁大学高考志愿填报研究专家姜海峰解释道,补录是指一些院校在第一次招生时未招满,在高考正常录取顺序结束后进行的第二次招生录取。
一种是部分院校在第一次招生时填报该校的人数太少,没有达到当年招生计划数目。另一种是第一次录取人数达到了计划名额,但到开学时部分学生未去报到,被自动取消入学资格,从而就有一部分名额空出。
最后,由省招考办列出这些补录的学校名单,未被录走的学生根据这个名单填写补报志愿。
考生如何进行补录?
第一批本科院校实行A、B两段录取,均执行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及本科一批录取A段和B段院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投档时,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只进行一轮平行投档,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不予补充平行投档。
而补录是由辽宁省招考办整合未录满院校的名单,并列出未被录走的学生名单向社会公布。然后,由未被录走的考生根据未录满院校的名单,结合自己的高考成绩进行补报。
“从第一个平行志愿开始,根据三个平行志愿的先后顺序依次进行检索,看考生的总分够哪个学校的分数档。如果三个平行志愿均未投档成功,等于在一本A段属于待定,这样的考生一定要关注省招考办的高校剩余招生计划,填报‘征求志愿’,进行补充录取。”姜海峰介绍道。
那么,什么是“征求志愿”?姜海峰介绍说,“征求志愿”是指对于第一批至第四批第一志愿未录满额的院校,在每批次第一志愿录取完成后,未被录走的考生填写“征求志愿”,由省招考办整理合成院校“征求志愿”数据,在考生成绩符合批次分数段的情况下,考生根据缺额计划在当地招生办填报“征求志愿”,这样使得第一志愿录取时落选的考生有第二次重新填报志愿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