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1 13:32作者:才子老师
内蒙古自治区仅有的两所独立学院之一
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是由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教发函[2008]149号)设立的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2006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筹建,2008年5月7日,经教育部批准正式成立。学生修满学分,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学位证书。
连续四年本科毕业生就业率居自治区首位
建校以来,学院始终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内涵建设”、“按本科大学标准办本科”的指导思想,狠抓学院基本建设与日常管理工作,多项工作取得了既快又好的发展。学院现设6个系(分院),17个本科专业,涉及5大学科门类,截止2015年9月,在校本科生7884人。2010年学院获得全国独立学院协会“全国先进独立学院”称号,2011年获得全国民办教育协会民办高教专业委员会“中国民办高等教育优秀院校”称号。2012年学院首届本科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98.72%,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统计,居全区高校之首。2013届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7%,2014届毕业生就业率截止9月1日达96.88%,2015届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6.88%。连续四年就业率位居自治区各高校前列,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口碑。
着力培养宽口径、厚基础的创新型人才
学院位于呼和浩特市机场路29号,占地1574亩,建筑面积22多万平方米,自主拥有教学楼、宿舍楼、餐厅、运动场地及休闲场所;建有多个计算机房、多媒体教室、舞蹈室、钢琴室等;开辟多家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馆藏图书79万册。
学院现设有6个系(人文系、管理系、财会系、外语系、艺术系、影视艺术分院)11个职能处室(学院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总务处、财务室、人事室、外事办、团委、招生就业处、安全处、图书馆)。建校以来,学院经过艰苦创业,实践探索,明确提出了“立校为公、执教报国”的办学理念。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以本科教育为主,着力培养宽口径、厚基础、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