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24 09:29作者:王华老师
各地高考(课程)加分实施方案将于下月底前报教育部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实施。
昨日,针对规范高考加分问题,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司长王建国、副司长王辉作如上介绍。
王辉表示,文件虽未细化,但原则是从紧从严,鼓励各地全部取消地方性加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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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改革问】
加强加分考生资格审核和信息公示
一问:这次改革主要变化有哪些?
王建国:涉及多方面,如考生自主报名申请,高校不得分配推荐名额;考察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不得采用联考;集体研究确定入选资格名单,严控规模;考核在高考后进行;实行信息“十公开”和11条工作禁令等。
二问:城市少数民族还能加分么?
王辉:保留的全国性加分项目中包括“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加分项目。各地不得擅自扩大全国性加分项目适用范围。各地要进一步大幅减少其他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
三问:高考加分名目多,咋确保公平?
王建国:一是加强加分考生资格审核;二是加强加分考生资格信息公示;三是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四是严肃处理资格造假考生;五是依法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倒查追责。
四问:如何考核文科生“偏才怪才”并保证公平?
王辉:充分发挥学科专家作用,认真审核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探索完善科学、有效的考核方式,重点考查学科特长、创新潜质。考核过程须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考核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试点高校不得向中学分配推荐名额。
五问:自主招生和高考志愿可否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