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4 09:58作者:李天扬老师
高考改革要深入制度
▲高考制度改革,必须致力于为考生和高校的多样发展消除障碍,实现双向自主选择
▲高考改革面临的选项,应该是促进多样发展和需求的分流,而不是分层次和等级,更不是为管控而把需要变得简单
▲现行的高考制度,使政府的责任最多,而考生和高校的关系最间接。深化改革,必然涉及政府职能的转变
高考需要改革。新近颁布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回应了社会关注的问题,调整了高考中一些内容和形式,并将对考生和高校产生新的引导作用。比如: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考核内容,将使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平时表现得到更大的关注;招生计划的倾斜、考后填报平行志愿、取消录取批次、自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高校自定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打通终身学习“立交桥”等政策,将为考生和高校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全过程的公开和监督,将为高考提供更公正的制度保障等。
高考改革需要深化。这些新规定,基于高考的制度,包括从招生计划、命题、考试、志愿填报、到录取的基本程序,包括全国统一、分省实施的基本方式。显然,从考生和高校来说,从全社会对考试、成才、教育和公平的理解来说,制度本身比其环节的调整更具有影响力。高考制度是行政计划体制的产物,犹如计划经济中有市场但不等于市场经济体制一样,如果高考改革需要深化,难免要深入研究制度本身的问题。
高考制度的存在乃至改革,根本目的就是维护教育目标。这个目标,是考生和高校健康成长的需要,就是要让每年数百万考生和2000多所高校中的绝大部分,经过招生、报考和录取的过程,更加了解自己和国家的需要,更加善于选择,更加理性和成熟地面对自己的未来。如因高考而削弱了自信心或进取心,那不是高考对教育的应有功效。
这个目标,是国家的现实需要。基于我国基本国情,要实现“人才强国”战略,必须使数量巨大的学生成为数量众多的人才。人才众多不仅指数量,更指人才的多样性,千人一面不仅会削弱数量的优势,根本上不符合考生和高校的发展需要,也不是教育“统一管理”的目标。所以,高考制度改革,必须致力于为考生和高校的多样发展消除障碍,使他们以各自的特色和优势,自己形成相互需求、相互促进、各得其所、多样发展的格局。
为了这个目标,高考改革必须强调考生和高校的主体作用。考生升学、高校办学,这是受教育与教育的需求关系在高考中表现。这种需求既是数量的又是种类的,扩大招生以后,高考的主要问题不是录取总量,而是机会类型和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