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20:37作者:王华老师
一、学院代码:1252(江苏) 1468(3+2专本对接试点专业)
二、学院名称: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三、学院性质:全日制省属公办高职院校
四、学院地址:常州科教城(常州市武进区滆湖中路3号)
五、录取规则:
(一)录取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体检标准等相关规定。
(二)学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考生的统考科目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三)录取办法
1、普通文、理科考生:
(1)考生的统考总分成绩达到省控制线及以上;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测试成绩达到4C(含)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合格;综合素质评价中的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合格;
(2)所有专业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3)普通类专业招生对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进行录取。学院依据考生投档分,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考生的录取专业。总分相同的情况下,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较高的优先录取;考生选测科目等级相同的情况下,学校将依据考生语、数两门科目总分和考生的技能、特长、获奖情况择优录取。当考生所有志愿专业都不能够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预退档。
2、艺术类考生:
我院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艺术设计两个专业,按艺术类专业录取考生。
(1)考生须参加省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
(2)考生学业测试成绩,应符合省规定的等级要求;
(3)考生的统考成绩包括文化分和专业分均须达到省控线;
(4)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5)对进档考生按文化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择优录取;
(6)在录取过程中,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再次排序,择优录取。
3、体育类考生:
我院体育服务与管理专业,按体育类专业录取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