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19:48作者:才子老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1号)等相关招生工作文件的要求,结合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录取政策与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2755。
第四条 学院批准成立时间和批准单位:始建于1988年,2001年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渝府〔2001〕65号)设立、教育部备案(教发函〔2001〕146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民办高职专科院校。
第五条 学院地址:金龙校区:重庆市万州区金龙平湖路88号;
天城校区:重庆市万州区天城巨人路1号。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是国家紧缺人才培养院校,重庆市示范性软件学院,重庆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重庆高职单独招生试点院校。
第八条 办学基本条件:学院占地面积389885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62194平方米。环境优美,设施齐全,教学仪器设备资产值3309.24万元,拥有校内外实习实训场所160余个,图书馆藏书49.5万册。专任教师290人、博士3人、硕士91人、双师型教师189人,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生8075人。
第三章 招生专业
第九条 招生专业
2015年我院共设24个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学制均为三年。招生专业有:电子商务、会计与统计核算、金融保险、经济信息管理、连锁经营管理、商务管理、投资与理财、商务英语、电脑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摄影摄像技术、装潢艺术设计、动漫设计与制作、舞蹈表演、音乐表演、电子信息工程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软件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移动通信技术、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作、计算机控制技术等;文科、理科、艺术类、对口类(含对口艺术类)均可按要求报读。具体详见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计划的刊物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