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19:38作者:李一老师
为了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名称:长江师范学院
2.学校代码:10647
3.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4.批准成立时间和批准单位:1982年经教育部[1982]教计事字065号文批准成立涪陵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1年经教育部教发函[2001]87号文批准涪陵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与涪陵教育学院合并成立涪陵师范学院。2006年经教育部教发函[2006]233号文同意更名为长江师范学院。
5.办学类型及层次: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6.办学地址:重庆市涪陵区李渡聚龙大道98号
7.邮政编码:408100
第二条 办学基本条件
学校环境优美。占地面积1825亩,建筑面积70余万平方米,校园湖光山色,绿树繁花,楼群错落有致,文化底蕴深厚,是重庆市园林式单位。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890名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372人,占教师总数的42.6%;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645人,高学历教师占教师总数的72%;有全国优秀教师1人,巴渝学者1人,市级优秀教师2人,市级中青年骨干教师9人,另有兼职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34人,外籍教师8人。目前,我校有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近2万人。
学校办学条件优良。有省级重点实验室5个、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5个,省级重点建设学科2门,省级教学团队6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亿4千万元,有纸质藏书150多万册,购置和自建各类专题数据库14种,数字资源容量达25TB,体育馆、运动场、学生活动中心等教育教学设施完善。
学校科研实力较强。有国家与地方共建研究基地3个,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2个。近年来,承担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9项,教育部项目20项。
学校有广泛的国际合作。我校与美国北卡罗来纳州大学彭布罗克分校合作举办了1+2+1中美人才培养计划双学位项目实验班,与波兰、日本、韩国、泰国等国外高校开展互派交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