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19:20作者:李天扬老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校考试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2827,在陕招生代码:8122。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专科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院创办于1958年,是一所由陕西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曾先后隶属于国家第一、第二、第三、第五机械工业部、兵器工业部、兵器工业总公司等国防工业部门。学院占地1003亩,设有九院四部。开设涵盖制造、电子信息、生化与药品、材料与能源、土建、财经、艺术、公共事业等8大类47个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2700人。
学院拥有4个国家示范性重点建设专业、2个中央财政支持的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建设专业、14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4个省级教改试点专业、124个校内实验实训室、36个实训基地、221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4个专业技术研究所、10个技术工作室、6个校企合作工作站、4个校中厂、3个省级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2个省级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性实训基地、2个国防科技工业职业教育实训基地、1个国家教育部、中央财政支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
第五条办学地点:
北校区:西安市户县人民路8号 邮编:710300
南校区:西安市户县余下中心南街102号 邮编:710302
学校网址:www.gfxy.com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对于学校招生工作的大事要事,都要通过召开招生委员会进行研究解决,对于重大决策的制定要予以通报。招生就业处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和细则,促进招生工作科学化,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招生就业处、党政办等机关各部门要服务好招生委员会,保障招生委员会正常、高效运转。招生委员会和招生就业处服务好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指标顺利完成。各委员、各成员部门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研究、反思和改进,从而提高学校生源的质量,同时要对生源的文化起点和知识水平进行充分摸底和测评,进而促进课程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