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19:16作者:王华老师
第一章 总则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做好2015年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
第五条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院校(民办)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七条 学院国标代码:14405 河南省招生代码:6390
第八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铁魏路东段(化工路与西四环交叉口西一百米)
第九条 颁发证书:
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
2、颁发学历证书的证书种类:国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三章 学院简介
学院概况
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普通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高等院校。学院位于河南省省会郑州市,始建于1993年,由原河南医科大学副校长、离休干部刘鼎业教授担任理事长,郑州大学刘仁教授担任院长,马明芬教授担任党委书记。学院建筑面积10万多平方米,现在校生达5600余人,22年来,先后多次被市委、市政府、市教育局评为职业教育先进单位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先进办学单位。2005年,我院中专部被河南省教育厅批准为河南省重点中专。2006年我院护理专业被河南省教育厅评为省级重点专业。2009年8月,被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评为支援老区建设先进单位。2009年10月,被河南省人民政府评为河南省职业教育攻坚工作先进单位。2013年我院被河南省教育厅、河南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评为河南省职业教育特色院校。2014年我院大专护理专业被郑州市教育局评为重点专业。我院已为国家培养三万余名优秀医学专业人才,毕业生遍布全国各地。
雄厚的办学实力
我院拥有一支实力雄厚、年龄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并聘请郑州大学医学院(原河南医科大学)、河南中医学院及省会专家、教授任课。现有专兼职教师266人,其中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及双师型教师占90%。学院各项基础设施齐全,图书馆藏书16万册,教室全部为多媒体教室,宿舍为标准化公寓配有空调等。为培养学生实际动手能力,学院健全了形态、功能、外总、内基、妇幼、显微镜、心肺听诊、微机、语音、电教、基护实训室,以及有教学需要的各种标本、模型、挂图等。我院一直以培养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实的医学功底、丰富的实践技能、熟练的外语和计算机水平、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学生为目标。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以团结、勤奋、求实、献身的校风和敬、静、净的三字规范全体师生的行为,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学院每年都组织学生参加河南省教育厅、卫生厅联合举办的全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并多次获得团体奖优秀组织奖和个人奖。每年都有一大批学生被评为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每年院党委都从学生中培养、发展和吸收一批新党员。学院坚持依法治校,严格管理,以学生为本,努力构建和谐校园。
奖励及助学体系
我院领导高度重视助学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资助标准,普通专科品学兼优的学生分别实行以下奖励和资助措施:国家奖学金8000元/每人每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每人每年、国家助学金3000元/每人每年,贫困生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校内优秀学生助学金、勤工助学等。
广阔的就业前景
我院一贯高度重视学生的实习和就业工作,专门设有就业指导中心,向学生提供全方位、深层次的就业指导和培训、咨询等服务,并负责推荐安置毕业生就业。由于学院位于河南省会郑州,而郑州地处中国东西部结合的枢纽地带,是国家级战略中原经济区的中心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势力强劲。2011年郑州市经济总量进入全国20强,郑州以现代化的城市建设发展,八百多万的城市人口正为创业和就业者提供巨大的就业和发展空间,特别是新建的郑州航空港综合实验区到2020年至少可增加20万个就业岗位。目前郑州市各级各类医院逾百家,并逐年增加,需吸纳众多医护人才。同时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发达地区及世界发达国家也大量招聘医护人才。我院已与省内外50多家大型医院和医疗机构签订实习协议,既保障了实习需求,也为就业打下良好基础。在省会上学,其优势得天独厚,促使其就业无忧!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院长刘仁任组长,学院党委书记马明芬、副院长李道南任副组长,招生就业办公室、教务处、相关专业系部领导为成员,全面负责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下设考务、录取、纪检监察、后勤保障安全等工作组,分工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按照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标准和按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录取结果通过河南省招生考试信息网发布,也可登陆学院招生信息网站查询。
第六章 招生专业
第十二条 招生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