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19:00作者:才子老师
为规范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我校本科、高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一、院校性质
学校全称:厦门华厦学院(根据《教育部关于同意建立厦门华厦学院的函》( 教发函【2015】84号 ))
学校代码:12709(全国代码)
学校地址:厦门市集美文教区天马路288号(邮编361024)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招生层次:本科、高职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厦门华厦学院
学历证书种类: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将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教育部电子注册,享受国家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学历相应待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列》,本科毕业生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二、学校简介
厦门华厦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民办应用型本科院校,是一所有着22年办学历史,办学规范,特色鲜明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地处厦门集美文教区,距沿海高铁动车枢纽站厦门北站数百米之遥。
学校校园占地面积602.97亩,建筑面积18.65万平方米,是一个集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后勤服务楼、行政办公楼和体育运动场于一体的现代化校园。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672.18万元,图书馆面积1.71万平方米,纸质图书68.60万册,拥有电子图书折合74.90万册,可用数据库资源62个,实训中心面积5.59万平方米,校内实验(实训)室127个,校外实习基地115个,工学专业教学实习工厂4个。
学校以勤学、修德、明辨、笃实为校训,切实贯彻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办学理念,打造自然、人文、和谐、简约的绿色校园文化,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在应用型人才培养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共建中兴通讯学院,共办通信工程等专业;与台湾慈济技术学院合作共建社区康复专业;与北京超星集团共建华厦数字教学媒体中心;与厦门市物流协会共同成立厦门物流人才平台--厦门市物流校企合作服务中心;与厦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合作开展空气污染物网格监测;与中国科学院地球环境研究所联合建设大气环境研究中心。此外,学校积极响应国家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业的指导意见,划拨近1000平方米教学实践用地,引进中国移动、中国人寿、顺丰速运、向阳坊等知名企业,共建校企创业培育基地13个,不断提高学生专业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
三、2015年招生范围与招生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