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18:53作者:李天扬老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厦门安防科技职业学院位于我国经济特区厦门,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设立,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文凭资格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院校。
第二条 为保证我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促进招生工作科学化、制度化、程序化,增加招生透明度,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本章程所述的招生工作,是指经省教育厅批准并正式下达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招生计划的招生工作。
第二章 招生层次和招生计划
第四条 学院全称:厦门安防科技职业学院
第五条 学院代码:14257
第六条 办学地址:厦门市翔安区翔安南路3000号,邮编:361102
第七条 招生层次:专科
第八条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专科高等职业院校。
第九条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第十条 2015年我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专业有安全防范技术、信息安全技术、软件技术、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社区管理与服务、新闻采编与制作、交通安全与智能控制、消防工程技术、武术、社会体育、航空服务、动漫设计与制作、建筑经济管理、旅游管理、物联网应用技术、财务信息管理、投资与理财。以福建省教育厅下达的专业和具体计划数为准。
第十一条 录取的新生入住环境优美,拥有完善的教学和生活配套设施,管理和服务规范。学生入学后修完全部学业,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由我校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
第三章招生要求
第十二条 外语语种:各专业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没有口试要求。
第十三条 各个专业均无性别限制。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参照由教育部、卫生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组织机构及录取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