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18:39作者:王华老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济源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济源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济源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国标代码:12768
第六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八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济源市学苑路2号
第九条 颁发证书:
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济源职业技术学院
2、颁发学历证书的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济源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不委托个人和机构从事招生工作。
第十二条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纪委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三条 招生条件:按照《河南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四条 招生计划:按照国家教育部核准的、由学校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五条 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录取规则:学校的招生对象为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1、对所有进档考生,根据本人专业志愿及学校招生计划,按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艺术类专业录取:文化课分数和专业测试分数均达省控分数线,按专业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3、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和专业计划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给予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我院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八条 男女生比例:招生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九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旅游管理(高铁乘务方向)专业身高要求女生162cm-175cm,男生173cm -185cm;航空服务专业空乘身高要求女生163cm-175cm,男生173cm -185cm,身体暴漏部位无明显疤痕,无任何慢性病、传染病、精神病史、无色盲。其它专业,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学费及奖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