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18:08作者:三水老师
2014年辽宁医药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辽宁医药职业学院(原辽宁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苏家屯区乔松路2号(邮编:110101)。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高职
学习年限:学制为3年专业,学习年限为3年;学制为2年专业,学习年限为2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55.9336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6746万平方米,专任教师224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72人,教学仪器设备值1804.7万元,图书29.6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不限。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男女比例要求。
三、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高等职业院校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医药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四、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奖学金制度
我院实行奖学金制度,获奖比例占在校生的40%,设五个等级。其中,一等奖学金比例为在校生的2%,每生每学期750元;二等奖学金比例为在校生的3%,每生每学期500元;三等奖学金比例为在校生的5%,每生每学期260元;四等奖学金比例为在校生的10%,每生每学期150元;五等奖学金比例为在校生的20%,每生每学期100元。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按招生计划120%调档(在辽宁省执行100%调档)。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我院2014年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中职升高职录取,按照辽宁省招生录取原则录取。(注:如果专业成绩相同,按照文化课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执行。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对于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当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英语成绩高低依次录取。英语成绩相同时,文科生按语文成绩高低依次录取;理科生按数学成绩依次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部门:辽宁医药职业学院学生处
电话:024-8980092889829368
传真:024-89801188
网址:http://www.lnwsxy-edu.com
E-mail:lnwsz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