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17:34作者:三水老师
西宁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西宁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及青海省招生部门的规定,结合本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西宁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2015年有关招生工作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原则,接受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考试管理中心、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我院招生工作健康、顺利进行。
第三条 学院名称:西宁城市职业技术学院(Xining Urban Vocational & Technical College)。
学院地址:
世纪校区(院部):青海省西宁市经济开发区东川工业园金汇路28号 邮编:810007
一职校区:青海省西宁市城北生物园区经三路42号 邮编:810028
甘河校区:青海省西宁市甘河工业园区东区甘东路二路 邮编:816000
第二章 办学性质
第四条 西宁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设立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职责包括:制定本院招生章程、招生工作规定及招生方案、开展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院情况和录取规则;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组织实施录取工作;处理本院录取工作的遗留问题;完成与招生相关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 录取条件
第六条 必须是在相应批次报考我院专业且政审合格、体检合格、高考成绩符合所在省划定录取分数线的考生。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西宁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