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17:33作者:王新老师
长沙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依法治招,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湖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长沙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全称:长沙职业技术学院,英文名称为Changsha Vocational&technical College 。
第三条学院部标代码:13036;省标代码:4706。
第四条办学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正兴路157号,邮编:410217。
第五条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业务主管部门为湖南省教育厅,行政主管部门为长沙市人民政府。
第六条办学层次:高职高专。
第七条本章程仅适用长沙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院根据教育部有关部门规定,成立由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高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普高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普高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办公室是学院常设机构,负责处理学院招生日常事务,主要工作职责有: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和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决议;制定本院招生章程和招生方案;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负责录取工作,并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的遗留问题。
第三章 招生条件
第九条 按照国家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各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长沙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一条 根据国家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规定》和省教育厅颁布的《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