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17:23作者:李天扬老师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简介
第四条 学院全称: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4081
第五条 学院地址:烟台市福山区聚贤路1号 邮 编:265500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高职(专科);公办、普通高职院校
第七条 学院批准成立时间:我院创建于1985年,2006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为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第八条 学院概况:
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是一所以培养服务汽车产业的技能型人才为主要目标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占地1000亩,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教职工570人,在校生7899人。学院设有汽车制造工程系、车辆运用工程系等8个教学系部,开设了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车辆运用工程技术等22个专业。学院建有3.2万平方米的实训中心,校内实训室115处,仪器设备总值5800万元,校外实训基地136处。
第九条 办学特色:
学院全面落实服务宗旨、就业导向,以满足企业发展和适应学生成长为最高追求,以点亮人性之美、发掘潜在之能、打造蓝领精英、奠基幸福人生作为育人理念,以培养汽车生产、销售、服务第一线需要的高端技能型人才为培养目标。在办学实践中逐步形成了龙头引领,多维联动的汽车集团办学特色;面向两大市场、三大产业的汽车专业设置特色;能力中心、六位一体的课程模式特色和人车合一、平而不凡的汽车蓝领文化特色。正在努力将学院建设成有特色和活力的半岛制造业人才基地、汽车蓝领摇篮、省内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技能型高职院校。学院毕业生就业率一直在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