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17:23作者:王新老师
第一章 总则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学院当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轻工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轻工职业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轻工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轻工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院成立以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东轻工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院纪检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学院概况
第七条 学院全称:山东轻工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4079
第八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米山路30号
邮编:255300
第九条 学院办学性质、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十条 学院批准成立的时间:1960年,山东省纺织工业厅筹建山东省周村丝绸学校,1980年更名为山东省丝绸工业学校,1992年学校被评为省部级重点中专学校,1997年被评为国家重点中专,1999年被评为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2006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山东省人民政府同意,在山东省丝绸工业学校的基础上组建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成为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市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5月学院更名为山东轻工职业学院。
第十一条 学院介绍:
★地理环境
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地处齐文化发祥地、世界短篇小说之王蒲松龄的故乡----山东省淄博市。淄博是山东重要的交通枢纽城市,也全国重要的工业城市,拥有优越的石油化工、精细化工、机电装备、医药、纺织、建材、轻工、冶金、信息以及新材料产业,同时也是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两大国家战略经济区与省会城市群经济圈的重要交汇处,有着优越的就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