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17:02作者:王华老师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15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原天津工程师范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
四、学校代码:10066
五、学校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310号
六、学校基本概况: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是我国最早建立的以培养职业教育师资为主要任务的普通高等师范院校,是天津市唯一一所由教育部与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建的市属高校,被誉为中国培养职教师资的摇篮。
学校现有工学、教育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艺术学7个学科门类,拥有4个省部级重点学科,3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3个省部级重点技术工程中心、1个省部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部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构建了从学士到硕士、博士层次的完整职教师资培养体系,设有一级学科硕士点7个、涵盖35个二级学科硕士点;本科专业44个,其中国家级高等院校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天津市品牌专业11个、天津市战略新兴产业专业4个。
学校始终秉承动手动脑、全面发展的办学理念,在全国首创实行‘双证书’制,两次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创立了双导师、双基地、双证书研究生培养新模式,培养出我国首批双师型硕士研究生和双证书留学生硕士,成为我国职教师资培养国际化示范校;为甘肃、海南、温州市、温岭市等省区培养免费中职师范生。与美国、德国、比利时、波兰、韩国等国家的近10所高校开展了2+2、3+1层次的长短期学生交流项目。近五年,学生在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数学建模竞赛、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挑战杯科技创新创业计划、机械创新大赛等学科竞赛和体育竞赛中,多次荣获国家级奖项,位居天津市前列。
学校已培养4万多名高素质的职教师资和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就业率一直保持天津市高校前列,先后荣获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和天津市创新创业与就业工作示范校10强殊荣。
第二章招生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