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6 22:11作者:李天扬老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中国科学院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要求,结合中国科学院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中国科学院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中国科学院大学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 第四条中国科学院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四条招生各省因高考招生政策改革而制定的录取规则,需由我校向考生补充说明的,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十五条中国科学院大学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制定《中国科学院大学普通本科招生体检标准》。 第四章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 第十六条普通本科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根据属地原则,执行北京市物价局统一核定的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我校设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立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为辅的资助体系。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以“综合评价”选拔方式的录取,按照教育部批准的考查评价方式、标准和程序,遵循本章程的原则,制定相应实施方案另行公布。 第十九条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条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 注:中国科学院大学隶属于中国科学院,以研究生教育为主,依托中国科学院一百余家研究所共同培养高级科技人才,拥有进行研究生和本科生教育的雄厚力量和优质资源。中国科学院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颁发国家批准的普通本科学历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学校在北京拥有玉泉路校区、中关村校区、奥运村校区和雁栖湖校区共四个校区。本科生的教育培养将以玉泉路校区作为主要基地,进入专业学习实践阶段还会在其它校区安排个别教学环节。学校注册地址:北京市玉泉路19号甲,邮编:100049。 招生联系电话:010-88256215/6714 传真:010-88256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