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1 03:44作者:才子老师
琼州学院2016年高考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琼州学院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学校概况
第一条 琼州学院是由海南省政府和三亚市政府共建的全日制综合性应用型省属本科院校,办学类型为公办普通高等教育,学校代码为11100。
第二条 学校创办于1954年,占地1500亩,有三亚与五指山两大校区,其中三亚校区为主校区,办学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育才路1号;五指山校区位于海南省五指山市泰翡路。学校紧紧围绕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培养包括专业硕士、普通本、专科及外国留学生在内的各层次专门人才,教职工1100余人,全日制在校生14000多人(含外国留学生)。
第三条 学校设有13个二级学院,在招本、专科专业57个,学科涵盖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教育学、历史学、艺术学、法学、农学等9大门类。拥有多个省级重点(扶持)学科、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及省级教学团队。拥有教育部教育援外培训基地、全国青少年道德培养实验基地、海南省民族研究基地、国家及海南省社会工作人才培训基地、海南省国际海岛休闲度假旅游研究基地和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点培养单位。
第四条 学校国内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的考生(含普通统招生、艺术、体育考生)。2016年在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第二章 招生机构及监督机制
第五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琼州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我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录取工作监察小组,全程负责监督招生录取工作,设立招生监督、举报电话,设举报信箱,公开录取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根据本校的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对人才需求制定招生事业计划,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经上级主管部门审定后执行,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