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2 13:45作者:王新老师
助教
高等学校教员老师中职称低于讲师的一种初级职称,助教原则上不能单独授课,或不能教授全部一门学科的课程,应跟随讲师或教授批改作业,辅助其教学。
1、承担学生班导或辅导员的任务,深入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2、承担课程的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辅导课、实验课、实习课、组织课堂讨论等教学工作,协助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参加组织和指导生产实习、社会调查等方面的工作。
3、参与实验室建设。
4、经批准,担任某些课程的部分或全部讲课工作。
5、与讲课教师密切配合,做好教学准备工作。经常与学生联系,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状况,做好沟通教与学的工作。
6、担任教学、科学研究、行政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7、参加教学研究或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服务及其他科学技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