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0 17:18作者:李天扬老师
2018甘肃中医学院开学时间及入学指南考试及军训说明暂未公布,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以往甘肃中医学院开学时间及入学指南考试及军训说明,请参考!
转办各类证件
一、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具体办法如下:甘肃省内的党员,本人持县级以上地方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请写:“甘肃中医药大学党委组织部”;甘肃省外的党员,本人持县级以上地方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请写“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所去地方请写:“甘肃中医药大学”。报到时由学生本人持介绍信到学校党委组织部办理相关手续。
二、共青团员需带原就读学校转至甘肃中医药大学团委的组织关系。
三、按当地省(区)规定自带档案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到当地县(区)招办领取纸质档案,在报到时提交。
四、不迁户口的考生须提供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五、转办各种证件,姓名书写必须一致,字迹清楚。
办理户口迁移提示
一、凡被甘肃中医药大学正式录取的新生,根据本人意愿,可自愿将户口迁入甘肃中医药大学。相关材料须在入学注册前办理完毕,在入学注册时提交。入学注册后,无特殊原因,不受理迁移户口申请。
二、到校办理落户手续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户口迁移证;
(二)录取通知书原件(办理落户后返还本人);
(三)居民身份证复印件2份(裁成32开);
(四)身份证专用照片(近期1寸白底彩色照片)2张。
三、在当地办理《户口迁移证》时,应向户籍民警提醒以下事项:
(一)《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录取通知书三证姓名必须相同,如不一致,将以《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为准落户;
(二)“公民身份证编号”一栏必须填写身份证号码,还未编号者,须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编号;
(三)《户口迁移证》上必须加盖户口迁出地派出所的户口专用章;
(四)《户口迁移证》上的字迹必须工整清晰,如有改动,需在改动处加盖户口专用章,擅自填涂者按作废处理。
备注:
一、免费医学生户口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不办理户口迁移,但须提供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二、预科生在预科期间户口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不办理户口迁移,但须提供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预科结业升入本科后,可办理户口迁移。
费 用
一、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学分制学费由公共课学分学费和专业课学分学费两部分组成。收费方式采取预收结算制,按学分制学费折算为学年学费标准收取。
二、住宿费:700元/生•学年(8人间);900元/生•学年(6人间)。
三、学生使用教材实行统一指定,自主选购。2016级新生使用教材可在入校前自行购买,也可在入校后选购,上课所需教材的详细信息可访问甘肃中医药大学教务处教学供应网页查看(网址:http://jwc.gszy.edu.cn)。(按照学校要求,学生上课必须有教材。学生在校外购买的旧版、错版及盗版教材所造成的损失,由学生本人负责)。
本(专)科分专业学费参考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