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5 15:29作者:三水老师
一、报考条件
报考军队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的考生,必须符合规定的政治条件、身体条件和文化条件。根据国家兵役制度规定,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至报考当年8月31日)。为扩大军队干部选拔范围和基数,从2015年起,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军队院校飞行、机要、刑侦、艺术等专业招生如有特殊要求,以本校招生章程为准。
二、政治考核和军检
(一)组织机构
军队院校招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政治考核和军检工作是在省招委会领导下,由省军区政治部、省招生办、省公安厅组成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军队院校(含武警院校,下同)招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的政治考核和军检工作。
(二)政治考核
政治考核工作须严格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有关规定执行,坚持谁考核、谁签字、谁负责,确保考核结论准确。考核内容不得由考生、考生家长自行填写。
1.政治考核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组织,县级人民武装部会同县(区)招生办公室、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和所在中学具体实施。考生户籍所在地与其就读的普通中学、教育机构或工作单位等不在同一区域的,政治考核工作由考生高考报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武装部负责,考生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武装部配合。
2.政治考核原则上在高考结束后组织实施。考生从县级人民武装部领取《政治考核表》,填报个人信息并报送县级人民武装部。县级人民武装部参照征兵政治考核程序,协调当地有关部门集中统一组织。
3.政治考核结束后,县级人民武装部将合格考生名单、《政治考核表》上报所在军分区政治部汇总,6月20日前集中报送至省军区招生办公室。考生自行携带《政治考核表》的不予军检。
(三)军检
军检包括面试、体格检查、心理检测和必要的体能测试,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统一在兰州组织。政治考核合格的考生,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及1寸正面免冠黑白照片4张(光面薄型、与政治考核表为同一底片),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军检,相关表格现场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