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2 15:23作者:王新老师
2016年兰州城市学院新生入学指南考试时间入学手册和军训注意事项
我校2016年普通本专科新生于9月9日—10日报到,并于9月11日至15日进行新生入学教育。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学校成立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由王汝锋同志任组长,马振林、梁延堂同志任副组长,赵有翼、凌晓华、张社平、高小飞、赵守荣、李生英、满顺昌、张亦军、任国军、魏晋华、石虹、王定君、李强、杨映宇、李慧德等为成员,负责全校新生入学工作。 二、领导小组下设报到验证、注册、接待、宣传、后勤、保卫、志愿服务等7个工作小组和以各学院为单位的迎新工作小组。各小组工作任务分配如下: 1.报到验证组:李生英同志任组长,负责新生的证件复验和报到人数的统计工作; 2.注册组:张社平同志任组长。负责注册报到单的印制、发放及注册工作。西校区集中注册办公地点设在综合教学楼北侧广场,培黎校区办公地点设在行政楼前广场,各学院、教务处、等单位派人参加,集中办理新生入学手续;学生缴费西校区在财务处,培黎校区在行政楼一楼。东校区由东校区管委会指定注册、缴费地点和场所。 3.宣传组:凌晓华同志任组长,负责迎新工作的氛围营造和宣传工作。制作校园平面图、注册处、收费处、卧具发放处等标志;在校门口和教学楼设迎新标语;利用广播、墙报、校园网、电子屏等形式,向新生介绍学校概况、专业特点及规章制度,并及时在校内外报道迎新情况;广播站在家长休息区设立服务点为新生及家长提供广播找人及失物招领等服务。 4.后勤组:满顺昌同志任组长,杨映宇同志、李慧德同志任副组长。负责安排接待新生的车辆(车辆调度由后勤管理处派专人负责)、新生就餐和桌椅板凳等财产的配发、配备及全校卫生清理及水、电供应,在收费点搭建防雨帐篷、为学生家长提供饮用水以及新生的体检等工作。 5.接待组:高小飞同志任组长。负责学生住宿安排工作,抽调新生接待人员(各学院抽一名教师和两名学生干部,名单于9月2日之前报学生处教育管理科,迎新教师和学生于9月5日下午16:00在西校区综合楼一楼会议室开会),在兰州火车站、长途客运中心、汽车东站、汽车南站设立新生接待站,组织新生乘坐校车及有关协调工作。同时,协调新生住宿及学生公寓卧具发放以及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现场确认、绿色通道等工作。 6.保卫组:李强同志任组长。负责指挥接送新生车辆的通行和停放,清理整顿校区门口停放的各种车辆和摊点,集中划定校内有关商业宣传活动的区域,搞好校内的治安保卫工作。 7.志愿服务组:石虹同志任组长。负责组织校学生会干部维持缴费点和卧具发放处的秩序,为新生提供咨询、帮助搬运行李以及行李寄存等服务。设计展示我校团学活动成果的图片展览。 8.学院迎新工作小组:各学院要成立迎新工作组,由学院党政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和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辅导员、班主任担任组员,齐心协力做好新生入学工作。各学院迎新工作组主要负责本学院新生的接待、报到注册、住宿安排,组织本学院志愿者服务、教师配备和教学准备以及入学教育等工作。新生档案由各学院收齐后送交档案馆。各学院要全方位宣传本学院的师资队伍、学科建设、培养目标、团学活动等情况。根据实际情况,抽调10—15名在校学生干部组成迎新小分队,主要任务是设立接待站(要有横幅和旗帜),帮助新生提送行李,提供行李寄存及引导新生报到等。 新生入学教育时间定于9月11日至15日,主要内容包括: 1.开学典礼。西校区9月12日上午9时在学校操场举行(遇雨顺延),培黎校区上午10:30在教3楼前广场举行(遇雨顺延),东校区开学典礼由东校区管委会与有关部门协调安排。典礼具体事宜由教务处牵头,校办、党委宣传部、后勤管理处协调安排,各学院要组织新生列队入场,在指定的区域内就座。 2.身体检查。9月11日至20日,分批安排新生体检,学生凭缴费单据由各学院按规定时间及要求组织学生进行体检。预转及专升本学生学校不统一安排体检。 3.观看录像、参观校园等。由各学院统一组织新生参观计算机室、图书馆、教学楼、体育馆、校史展览馆等。 4.除学校统一安排的活动外,其余时间由各学院按照《兰州城市学院2016年新生入学教育精细化管理内容安排》(见附件)组织新生认真学习有关内容并组织学生签定《文明公约》。 5.各学院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分别组织开展校、院情教育,专业教育和以“诚信”为主题的学风教育活动,进一步增进新生对于本专业、本学科的认识和了解,强化优良学风和优良班风意识,为今后的学习奠定基础。由各学院组织开展《学生工作手册》、《学生学习手册》学习活动,强化新生的自律意识,增强其对我校学生学习、生活事项管理规则的认识,进一步强化安全、法制教育,督促《学生工作手册》、《学生学习手册》等学习活动的顺利完成。9月15日晚19:30由各学院组织新生(含专升本学生)参加入学教育考试,考试成绩记入学生综合考评成绩。入学教育考试试卷命题和考试工作由各学院自主组织进行,命题须采用学校统一命题规范,各学院务必于9月12日10:00前将命好的试题卷交学生工作处教育管理科备案,由教务处负责印制试卷。 6.各学院、各有关单位应做好新生开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新生于9月15日开始上课。 以上工作具体安排详见附件。 四、为切实做好迎新工作,各单位及工作人员务必遵守如下要求: 1.迎新是学校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对学生的培养教育、学校的形象树立等工作具有特殊的意义。各单位(学院)要充分认识迎新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落实各项服务措施,以热情的接待、温馨的关怀和周到的服务,充分展示我校的良好形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为新生在我校学习奠定良好的开端,给家长及社会留下良好的第一印象。 2.各学院要进一步加强在校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要求学生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杜绝一切不文明行为,为广大新生树立良好的榜样,特别要教育在校生严禁在新生入学期间从事推销活动,一经发现,没收推销商品并根据《兰州城市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各学院要在近期组织学生搞好教室、宿舍和环境卫生,以优美的环境、热烈的气氛和优质的服务迎接新生。 3.为展示学校的良好氛围,各学院要组织专人对新生宿舍的室内卫生、门窗玻璃卫生等进行彻底清扫,各学院党政领导要做好督促检查。9月8日上午8:30分由后勤管理处牵头对全校环境卫生和教室卫生、办公室、学生宿舍卫生进行一次验收检查。 4.除学校规定收费项目外,各学院、各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向新生收费,违者学校将严肃处理。 附件:1.兰州城市学院2016年新生入学教育精细化管理内容安排 2.兰州城市学院2016年新生体检及户籍迁转工作安排 兰州城市学院 2016年9月1日
兰州城市学院2016年新生入学教育精细化管理内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