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5 23:36作者:才子老师
一、2017级新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应于9月10日前登陆福建农林大学迎新网http://210.34.80.72/WebSite/WelcomeNew/Default.aspx填写自己的预报到信息(用户名为通知书号,密码为身份证号),并在规定的日期内持《福建农林大学录取通知书》、学生及家长亲笔签名的《福建农林大学新生入学协议书》(专升本新生还需携带专科毕业证书)来校报到注册,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持请假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新生所在单位、街道、乡镇人民政府或医院证明)向学校请假,经学院(各学院联系电话附后)批准后,由学院报教务处备案。请假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周。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超过两周未到校办理入学手续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学校在福州火车站(北站、南站)、长途汽车站(北站、南站)设有新生接待站,有专车接送(乘坐飞机的,可自行乘坐长乐机场到阿波罗酒店的大巴车,再到汽车南站新生接待站)。如在其它地方下车,或在规定报到时间以外来入学的新生,可自行乘75路、85路、77路、22路(原农大专线)或312路公共汽车到福建农林大学门口站点下车,然后到所在学院报到。
二、户口在福建省内的新生及省外专项计划批次录取的学生统一不迁移户口到学校;户口在福建省外的学生可以根据本人意愿迁移或不迁移户口。
需办理户口迁移的按下列要求办理:
1、凭新生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窗口办理“户口迁移证”,户口迁入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 福建农林大学;
2、本人所持身份证与迁移证上所填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迁移证上项目如有更改须盖校对章,否则无效;
3、户口迁移证除正常项目外,备注中必须用水笔写清以下内容:本人的身高、血型、婚姻状况、宗教信仰、兵役状况、父母双方姓名及身份证号码、配偶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三、新生是中共党员的,本省范围内,应持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机关、企业、科研院所等党的基层委员会(不含企业、大专院校的分党委)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开至福建农林大学党委组织部;省外的,《介绍信》开至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由学校代办)。新生入学时只须将《介绍信》(含省外)统一交给各学院党委秘书办理转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