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4 08:53作者:王新老师
为吸引优秀学生读师范,鼓励优秀人才当教师,大力推进小学、幼儿教师队伍建设,2015年福建省启动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今年,我省继续实施试点,高职(专科)批次计划招生200名,招收对象为我省参加今年高考的高中毕业男生,其中: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100名,招收小学教育专业;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各50名,招收学前教育专业。常规志愿填报时间为8月5日8时开始至8月7日18时止,欢迎有志于从事教育事业的男生踊跃报考。
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实行以下优惠政策:
一、实行免费教育。免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所需经费由省财政承担;同时按规定享受师范生奖助学金,家庭经费困难的还可享受生活费补助。
二、实行专项招聘。免费师范生就业采取专项公开招聘方式,各设区市专项用于招聘免费师范生的岗位数应不少于该市当年免费师范毕业生人数。经专项公开招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还可参加全省新任教师公开招聘。
三、实行单列招生。省属本科高校师范男生免费教育试点招生安排在文史理工类本科提前批进行,省属高职院校师范男生免费教育试点招生安排在高职(专科)批进行,均单设院校代码,定向生源地(设区市)招生。生源不足时,可按照省招委会、省教育厅规定实行降分录取。
此外,根据规定,免费师范男生入学前应与培养院校和生源所在设区市教育局签订协议书,毕业后回生源所在设区市有空编的小学、幼儿园任教。
有关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政策规定的具体内容,请详细查阅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联合颁布的《福建省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办法(试行)》(闽教人〔2015〕48号)及有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