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4 21:29作者:三水老师
经教育部备案同意,24日,省教育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福建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全面启动,到2021年,福建省将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
本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不是“单项突进”,而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改革,整体设计涵盖了从义务教育到高等教育各层次、各类别的考试招生制度。
各类考试具体怎么改,赶紧往下看——
综合改革
取消文理分科,录取机制:“两依据、一参考”
福建省现行高考采用“3+1”模式,即语、数、外三门加文综或理综的考试成绩录取。2021年起,实行新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制度,高校通过“两依据、一参考”来实现对学生的多元评价录取机制,发挥高考“指挥棒”的正确导向作用,增加学生选择机会,分散应试压力,促进高校科学选才。
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科,其中外语科目提供2次考试机会。选考科目由考生根据自身兴趣、特长和高校选考科目要求,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门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考生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3门选考科目成绩组成。
招生投档录取模式方面,本科院校艺术类招生继续实行按专业“一档多投”录取。2017年起,使用统一高考成绩录取的专科高职院校的招生,实行按专业“一档多投”录取。待条件成熟时,减少本科院校招生录取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