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5 13:50作者:李天扬老师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有关部署,大力促进教育公平,2016年我校继续实施“凤凰计划”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以下简称“高校专项计划”),招收符合报考条件的来自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2016年我校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原则上高中三年学习成绩须达到所在中学同科类前10%)。具体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区域由有关省(区、市)根据上述要求确定公布。
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①符合2016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②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③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考生户籍、学籍资格由有关省(区、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定。
二、招生计划
2016年计划招生105人,纳入我校年度招生总计划中。我校将根据申请情况和考核结果公布各省计划招生人数和专业。
三、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学生,请于4月8日至4月25日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网上报名,填写并打印《厦门大学2016年高校专项计划申请表》。
2.上传申请材料:考生须在报名截止前将申请材料扫描并上传至报名系统,每位考生所需申请材料如下:
(1)填写完整、并加盖中学公章的《厦门大学2016年高校专项计划申请表》;
(2)学籍证明(所在中学出具并加盖学校公章);
(3)户籍证明(户口复印件或当地公安部门开具的证明);
(4)高中阶段所修课程和成绩(所在中学出具并加盖学校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