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1 09:57作者:李一老师
亲爱的新同学:
祝贺您考入福建医科大学,预祝您在校期间一切顺利!
为了使同学们能够顺利地来校报到,请仔细阅读《入学须知》,并按要求做好入学报到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报到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2015年9月5日、6日8:00—20:00
报到地点:福建医科大学上街校区学生公寓(福州市闽侯上街学园路1号)
二、报到、请假手续:
报到时凭我校寄出的《录取通知书》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如因病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校报到,需由本人事先向所属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有效证明,病假需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的证明,请假期限不得超过两周。若请假时间超过两周,须到学校办理保留入学资格(一年)的手续。凡未经请假且无正当理由逾期(两周)未报到者,学校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户口迁移:
根据公安部门有关规定,新生入学时,福建省内生源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省外生源可自愿选择办理或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新生入学未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由学校统一造册,办理暂住户口登记,学生本人不需申领暂住证。如学生本人确需使用《暂住证》的,由学校统一向学校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入学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凭录取通知书到新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迁入福州市公安局上街分局。
四、档案转递:
新生报到时,须将本人档案材料(或报考材料)上交所在学院(福建省内考生可持我校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教育主管部门领取本人纸质档案材料,福建省外考生按所在省份有关规定办理。档案不得拆封。
五、入学体检:
按有关规定,学校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体检复查,如发现有不符合体检标准的,将按规定调整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六、党团员材料:
新生是党、团员者,报到时,党员须带县(市)以上单位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团员须带团员证,上交所在学院,由学院统一汇总转入我校党委组织部或团委。凡在中学期间已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同学,需将入党申请书等纸质材料上交所在学院党组织。
七、资助政策: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法》第六章第五十四条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章“学籍管理”第十条有关注册和学籍的规定:“学生必须缴费注册才能取得学籍。”我校形成由优秀奖学金、社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杂费减免、勤工助学和国家助学贷款等组成的一体化奖助体系。确实无力缴清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参照附后的材料到当地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相关手续(福建医科大学生源地贷款收费账户为福建医科大学、开户账号为1402020829600001108、开户银行为工商银行福州大学城支行);入学报到时,可凭录取通知书附寄的《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内页中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加盖乡镇以上民政部门公章,到学院开辟的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办理缓交学费手续。资助咨询电话:0591-22862539。
八、收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一)缴费方式:
我校学生缴费实行“票款分离”,学校统一发给的中国工商银行牡丹e时代芯片卡作为您在校期间缴交和发放各类款项的唯一账户,并纳入计算机统一管理,请妥善保管!如因储蓄卡丢失或失磁等原因无法使用,请您到就近的中国工商银行网点重新开卡,并于报到后到学校财务处备案。
请在报到前一周将所需缴交的学杂费存入本卡,并凭存款单据办理报到手续(申请学费贷款和存款不足以缴交学费的同学勿将生活费存入本卡以免被批量扣缴而影响生活)。相关内容请认真阅读《福建医科大学委托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洪山支行代缴各项学杂费须知》,并遵照办理。
(二)收费标准:
学校收费严格按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等部门的文件规定执行。学费标准详见下表,住宿费1200元/生.年,安装空调的学生宿舍加收100元/生.年,学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入住安装空调的学生宿舍。除下表规定收取的费用外,如有其他收费,请务必向学院辅导员核实。校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向新生收取钱物。学校设有违规收费举报电话:0591-22862537。
普通本科各专业收费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