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4 09:38作者:王新老师
根据《福建农林大学本专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闽农林大教〔2015〕40号)的规定,现将2015级学生转专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计划指标及考核原则
1、各专业的转出转入指标设定为专业实际招生数的15%。
2.优先原则:
转出:因患某种疾病或确有特殊困难不能在原专业学习者;确有专长、有相关成果,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可优先转出。
转入:确有专长、有相关成果,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可优先转入。
3、各学院以学生第一学期课程期末智育测评成绩分排名结合专业特点制定细则。
4、录取时生源地招生批次为本科二批专业的学生,不得转入生源地本科一批专业。录取到安溪茶学院的学生只在安溪茶学院院内专业互转。
5、录取时为合作办学项目的学生只在合作办学项目内互转或转入非合作项目的相同专业。
6.因患病原因需转专业的学生,应提供校医院相关检查结论;确有特殊困难申请转专业的,应提供足以说明情况的材料;确有专长的需拥有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等材料。
二、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2015年12月25日前,各学院制定《福建农林大学2015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细则》(附件1,包括:转专业工作小组组成、转专业转出及接收条件,考核方式、录取原则、公示网站等)报送教务处。
2、2015年12月30日前,教务处完成各学院《福建农林大学2015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细则》审核,经分管教学校领导审批后,在教务处网页上公布。
3、2016年1月2日-2016年1月10日,拟申请转专业的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ttp://jwgl.fafu.edu.cn)--信息维护—学生转专业申请报名,并于2016年1月12日前将申请表打印签名后交所在学院(南平校区、安溪校区交相应校区教学工作部)。申请表上可填写两个志愿,学生网络申请与纸质申请材料完整且信息一致方为有效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