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2 14:29作者:王新老师
第1篇:幼儿园暑假放假通知书2016
各中小学、幼儿园,市少年宫:
2016年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将至。为让我区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度过一个安全、健康、快乐和有意义的暑期,根据《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工作的通知》(泰教办基〔2016〕24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暑假放假时间
区属中小学幼儿园暑期放假时间统一为:7月1日至8月31日。8月30日、31日报到,9月1日(周四)正式开学。请各校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执行,不得推迟放假或提前开学,暑假期间任何学校均不得安排返校日或返校活动。学校教职工于8月26日到校报到,8月27日正常上班,8月27日至29日集中学习、校本培训、备课、制定新学期各学科教学计划,做好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
二、统筹安排春学期结束和秋学期开学工作
各学校对照学校学期初工作计划,做好春学期工作总结,认真做好教师业务档案、学生学籍卡、学生成长记录袋以及其他资料的归档工作。同时,提前谋划秋学期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和推进措施。7月15日前,各校将学期工作总结上报至局相关部门(中小学报普教科、行政办各一份;幼儿园报学前教育科、行政办各一份)。认真组织考核和推优评比工作。各校要根据学校内部考核情况,在评选出校级优秀班主任的基础上,按照局下达的分配指标,做好区级优秀班主任的推荐工作,推荐人选名单及事迹材料于7月20日前报局普教科。
三、重申“五严”规定要求
各校要严格执行省“五严”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制止违规补课、违规招生和有偿家教等行为,切实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各校严禁利用暑假时间组织学生进行集体补课、上新课或以各种名目举办文化课补习班、培优班、提高班等,不得租借校舍用于举办针对中小学生的补习班,不得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补习班、培优班或提高班,不得组织、要求或暗示学生到校外机构进行补课、培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