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3 17:34作者:李一老师
【2016中小学幼儿园放暑假的通知1】
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乐山市教育局《关于2015年--2016年普通中小学假期安排的通知》(乐教函[2015]12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16年上期学校教育教学结束工作及秋季开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各级各类幼儿园于6月29日正式放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于7月5日正式放暑假,高中阶段学校于7月10日正式放暑假。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于2016年8月31日报名注册,2016年9月1日正式行课。
二、本期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各类学校必须加强领导,严格管理,确保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对各种上报统计表、材料,各校要组织好人力,搞好统计,按时准确上报。
三、各校要在放假前切实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和健康教育,尤其是加强乘车、饮食、外出探亲访友、防洪、防雷、游泳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师生自我保护意识,确保师生安全。各校要将《暑假学生安全致家长书》发到每一个家长手中,并与家长签订学生暑期安全责任书。要鼓励学生适当参加有益的文体活动,让学生度过一个有意义的暑期生活。
四、放假前,各校要对校舍进行彻底检查,发现险情,及时排除,对校舍、设备设施进行清理,妥善保管。同时,要做好防火、防盗、防洪、防雷、防震等工作,对突发事件要及时、准确、按照规定程序上报。放假后,要对校舍、财产等落实专人守护,保证有行政假期值班,值班安排交局办公室。
五、各校要充分利用暑期搞好校园环境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认真做好学校绿化美化工作,落实专人做好学校保洁工作。
六、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做好学生返校工作和新生到校工作。开学前召开好行政会和教师会,认真做好学生活动场所、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和消毒工作,尤其要重点做好学生饮水设施、食堂、校舍等检查和消毒工作;要高度重视新生到校工作,按照市、县下达的招生任务,确保招生任务的完成;要高度重视学生返校工作,加大控辍力度,防止学生流失,确保学生100%返校学习。